鞋厂发工资 搭售次品鞋
昨日上午,晋江务工的李先生致电早报一线通22505555诉苦:22日结算工资时被所在鞋厂扣了100元工资,强买厂里4双次品运动鞋。
工人举报:领工资时领到次品鞋
李先生和孔先生认为厂里这种强迫工人买次品鞋的方式太不公道。
李先生提供的工资单显示,10到12月份李先生应领工资3374元,在工资单下方的实领栏,填写的这样一个算式:3374-100(4双鞋)=3274。厂里扣除了李先生的100元工资,抵作4双鞋的价钱。
“我们知道做鞋的材料是不错的,而且花100元买下4双鞋也无所谓,但是这些鞋太差了,有的开胶、有的掉底,甚至有人领到的鞋是发霉的,你看我这两只鞋,一大一小,根本没法穿。”李先生拿起一双运动鞋说。
鞋厂一位姓丁的女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但事出有因,而且工人们只花100元就买到4双鞋,属于优惠价格,不算吃亏。厂里和工人们有口头约定:工人应该为自己生产的残次品负责,但平时厂里没有对此进行过处罚,只是在年底将客户退货的运动鞋挑选可以穿的低价卖给工人。“我们被客户退货那么多产品,有哪个工人敢说自己没有做坏过一双鞋吗?”
部门:鞋厂做法欠妥
记者就此事找到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陈鹭旭副局长向记者表示,厂方此举欠妥,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和工人达成一致意见。
陈鹭旭说,工厂里生产出残次品,工厂不该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工人。“工人固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不出错,但工厂在生产管理、品检、技能培训方面也同样存在不足。”工人可直接向当地劳动服务站反映,只要情况属实,可协调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