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注意是否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2006-06-17 09:11:11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昨日下午,一名大学生非常焦急地来到本报说:“我去一家公司应聘,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之后听别人说这不是劳动合同,只是一份代理协议。该公司表示完不成任务的一半不支付底薪,并且以扣违约金为由,拒绝退还我当时交的398元‘周转金’,和我一样的大学生已经走了3个。”
一张姓大学生说:“我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聘,这个公司是让我们推销一种打折卡,经过复试后,该公司与我们签了“代理协议”,我以为是签劳动合同,大概看了看就签上了名字,可后来拿回来仔细阅读发现,有好多规定对打工者十分不利。”
记者看到该“代理协议”一共6页,第六条约定:乙方(打工者)提卡时提供相应担保或足够资料周转金,注:每套资料周转金398元,包括《会员使用手册》一本,“CE”卡一套,周转金在协议终止时予以退还。
另一名大学生说:“当时用工单位说得挺好的,说‘周转金’最后不干了会退,但现在以扣违约金为由我们又说不出什么,毕竟公司承诺的只是口头的,而我们因为不懂,所签订的协议上却是白纸黑字,我们20多个学生真的很着急,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
记者看见,该协议上,对乙方支付报酬的方式是:基本报酬+补助+奖金,如果完成任务能得到每月2800元的工资,在后面的表格中也写有底薪800元的字样。关于该公司不完成任务就不发底薪的说法,一名大学生说:“这也是公司的口头规定,规定完不成任务的一半不支付底薪。”
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协议’,其只能说明打工者自愿代理销售该公司产品,不能说明打工者与该公司是劳动关系,虽然协议也是合同,但代理协议中只是约定公司授权给打工者销售该公司产品,打工者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签订协议,是很被动的。该代理协议存在很多对打工者不利的方面,其是利用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匮乏这一特点,故意设置的陷阱。”
律师提醒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找工作时,要注意用工单位是否正规,是否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部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工作者收取押金。
一张姓大学生说:“我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聘,这个公司是让我们推销一种打折卡,经过复试后,该公司与我们签了“代理协议”,我以为是签劳动合同,大概看了看就签上了名字,可后来拿回来仔细阅读发现,有好多规定对打工者十分不利。”
记者看到该“代理协议”一共6页,第六条约定:乙方(打工者)提卡时提供相应担保或足够资料周转金,注:每套资料周转金398元,包括《会员使用手册》一本,“CE”卡一套,周转金在协议终止时予以退还。
另一名大学生说:“当时用工单位说得挺好的,说‘周转金’最后不干了会退,但现在以扣违约金为由我们又说不出什么,毕竟公司承诺的只是口头的,而我们因为不懂,所签订的协议上却是白纸黑字,我们20多个学生真的很着急,这些钱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
记者看见,该协议上,对乙方支付报酬的方式是:基本报酬+补助+奖金,如果完成任务能得到每月2800元的工资,在后面的表格中也写有底薪800元的字样。关于该公司不完成任务就不发底薪的说法,一名大学生说:“这也是公司的口头规定,规定完不成任务的一半不支付底薪。”
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协议’,其只能说明打工者自愿代理销售该公司产品,不能说明打工者与该公司是劳动关系,虽然协议也是合同,但代理协议中只是约定公司授权给打工者销售该公司产品,打工者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签订协议,是很被动的。该代理协议存在很多对打工者不利的方面,其是利用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匮乏这一特点,故意设置的陷阱。”
律师提醒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找工作时,要注意用工单位是否正规,是否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部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工作者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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