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企吸纳下岗职工将给岗位补贴
2007-05-28 11:48:54 来源:新华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今年,天津劳动保障部门将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大力开发民营劳服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和再就业基地。预计这些民营就业载体今年将能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万人。
21日从第三届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组委会获悉,今后,天津民营企业被认定为劳服企业的,除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之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期限1年。同时,享受非服务型企业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
民营企业被认定为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的,也享受以上政策。同时,服务型企业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养老、失业、医疗社会保险补贴。
天津新建的民营再就业基地,如果预留工作岗位安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及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的,根据当年安置人数,每工作满一个月,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由天津市再就业资金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对原有民营再就业基地当年新安置人员,每工作满一个月,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由市再就业资金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吸纳上述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参照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由再就业资金给予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1日从第三届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组委会获悉,今后,天津民营企业被认定为劳服企业的,除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之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期限1年。同时,享受非服务型企业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
民营企业被认定为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的,也享受以上政策。同时,服务型企业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养老、失业、医疗社会保险补贴。
天津新建的民营再就业基地,如果预留工作岗位安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及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的,根据当年安置人数,每工作满一个月,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由天津市再就业资金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对原有民营再就业基地当年新安置人员,每工作满一个月,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由市再就业资金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吸纳上述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参照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由再就业资金给予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