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销毁劣质进口鞋
2006年12月29日,浙江工商执法部门在杭州一垃圾处理中心销毁了几百双劣质进口皮鞋。此举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对“如何重新看待洋品牌”的全国大讨论。
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导消费者正确、理性地消费,浙江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销售的进口皮鞋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该次监测共抽取了46个批次的进口皮鞋、旅游鞋商品,经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皮鞋》标准和《旅游鞋》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11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仅为23.91%。
出现问题的不合格项目主要表现在产品标识、感官质量、勾心抗弯刚度和帮底剥离强度四个方面。这些鞋均产自西班牙、意大利、日本、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等国家,价格一般高于国产皮鞋3倍以上。
据检测专家称,这些不合格的进口皮鞋穿着后,由于安全指标“钢勾心”等不合格,极易造成人身伤害,严重时则会造成消费者穿着时摔倒、崴脚等人身伤害,尤其在女高跟鞋上的人身安全隐患更为突出。
在本次鞋类的抽检中发现,有4批次的产品勾心抗弯刚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包括:批号为198157的Clarks其乐牛皮革面男式皮鞋、批号为9415#的佐治牛皮革面男式皮鞋等。
另外,在此次鞋类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一个较严重问题是,有7个产品的帮底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抽检人员解释,帮底剥离强度不合格的皮鞋在穿着过程中极易出现开口和开胶等问题。像批号为8300的boomerang牛皮革面男式皮鞋、批号为61807#的康拉汗牛皮革面男式皮鞋、批号为CA00126的D&G牛皮革面男式皮鞋等,均存在该类问题。
其次,检测中发现,很多进口鞋类的产品标识,让消费者看不懂。主要存在问题:标注的执行标准为废止标准;没有标注鞋号;产品包装上没有标注国内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
根据本次监测中发现的这些问题,省工商局随即发文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进口皮鞋商品的专项检查。各地在检查中如发现与不合格商品同一规格、型号、批次的商品,将按照有关办案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标识标注不合格的商品,则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按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责令暂停销售、追回已售出商品等措施,并对经销单位予以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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