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山西省政府公布公务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调资规则

山西省政府公布公务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调资规则

2007-01-08 16:12:03 来源:卓博人才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1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4个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得到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批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4个实施意见包括:《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意见》和《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这4个意见的实施标志着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我省拉开了大幕。

  公务员工资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本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是: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从《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可以看出,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简化了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增强了级别功能,使工资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同时,工资制度改革还适当向基层、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实施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其中,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级别工资则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置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本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公务员进行职务工资套改时,从2006年7月1日起,按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同时,进行级别工资套改时,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晋升工资有三种途径
  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主要有三种途径,即晋升职务增加工资、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等。
  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
  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根据《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录用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区工作、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可在规定基础上高定一档;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区除外)工作、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可在规定基础上高定两档。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事业单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指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其原则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和分级分类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时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岗位绩效工资制鼓励创新创造

  事业单位将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事业单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比如:我省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考核合格,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此外,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同时,我省还将根据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分配实施激励机制

  为激励高层次人才贡献智慧,我省除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外,还将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形成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比如: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等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对部门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的分配办法。

  同时,我省还将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意见》,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的标准。

  离退休费如何计发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放离退休费:

  离休人员: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退休人员: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如何增加离退休费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经到达规定离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正职670元,县处级副职490元,乡科级及以下职务35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99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50元。

  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及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等增加退休费也有具体标准。比如: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起义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890元,县处级470元,乡科级及以下职务33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94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1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330元;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30元。

  此外,离退休干部,原则上以其离退休前(或到达离退休年龄前)实际担任的行政或专业技术职务增加离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由国家另行研究制定。

  44个县市区实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分为六类,工作人员按所任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执行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的津贴标准。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按以下办法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06年7月1日以后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从计发离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费当月起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计发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同岗位或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标准的85%计发退休费;退职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同岗位或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标准的60%计发退职生活费。

  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按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

  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区)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

  同时,新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按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对应的职务(技术等级、岗位),见习期(初期)按见习期满后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此外,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实施意见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共44个县、市、区。其中一类区41个,有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朔州市平鲁区;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沁县;晋城市陵川县;忻州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晋中市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吕梁市中阳县、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岚县、交口县、石楼县。

  二类区3个:大同市天镇县、广灵县;朔州市右玉县。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