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向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抛出“绣球”
2006-11-17 14:17:24 来源:闽南人才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在9月29日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苏州市领导与首次资助引进的6位博士签约,分别给予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苏州大学、苏州城市规划编制中心等6家单位引进的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副所长杨辉等2名博士20万资助,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客座研究员孙春华等4位博士10万元资助。会上,市委王荣书记宣布苏州将全面启动“千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引进1000名国家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团队;从事与苏州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的技术研发,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行业领军人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或产品,来苏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和积累,苏州已经具有了较强的产业优势和开放优势,去年全市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居国内各城市第2位,进出口总额居第3位,世界500强已有107家落户苏州,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型家电、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快速崛起,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初具规模,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扩容放量,苏州已经成长为全国第二大工业城市、IT产业强市。最近又被评为“最具投资价值城市”,所辖5个县级市全部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10位,苏州市人均GDP超8000美元。随着科教兴市战略的推进,苏州打造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全市先后建立了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苏州科技城、苏州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级各类创业园25家,建成国家特色产业基地1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8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7家,引进外资研发机构49家。已经具备人才集聚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初步显现出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效应,据统计,目前苏州人才资源总量已经达到82.9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超过2.5万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达到2200余人。去年我市在与沪、京、深等人才高集聚地区的人才交流中,人才的流进流出比达到6.7:1。
为加速苏州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苏州市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并部署实施了“四大行动计划”,其核心是加大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力度。建设创新型城市,苏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撑。为此,苏州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市财政及各县级市、区财政共建立了3000多万元的人才开发资金,围绕自主创新10大关键领域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瞄准海内外一流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千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
为确保千名引进目标的顺利完成,苏州将采取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和构建招才引智网络等措施,着力在七个关键词上狠下工夫,切实增强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城市。
关键词一:政策扶持
加大对人才引进的资助力度。去年苏州制定出台了《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办法》,对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5-100万元的政府资助。今天会上又出台了《关于实施“千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加大对人才引进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放宽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限制。对引进的与苏州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技术较先进、产业化前景较好或对社会可预期贡献较大的项目领军人才或三人以上研发团队,资助金额可在规定资助金额的基础上上浮50%-100%。同时又制定了《苏州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资助办法》,对新进站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4万元的生活和工作经费资助。
加大对研发机构引进的资助力度。对新建的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在苏建立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对在苏新设立的国(境)外独立研发机构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非独立研发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择优给予100万元以内的资助;对新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助。
加大对创新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以股权投入进行成果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2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自行实施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关键词二:校(院)企协作
加大校(院)企协作力度,搭建校(院)企协作平台,引导和支持苏州市大、中型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世界五百强在苏投资企业等人才工作重点联系企业与5家左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校(院)企协作关系,实现人才、科技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建立年度最新科技成果推介目录发布制度,每年收集相关院校最新科技成果,选择一批与苏州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的科研成果,定期向社会发布,举办“全国优秀创新成果展示暨创新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等大型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以项目为契机,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苏发展。
关键词三:猎头公司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国内外著名猎头公司的引进与合作,构建一个覆盖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高效快捷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网络。认定一批规模较大、业绩较好,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和社会诚信度较高的专业化猎头公司,作为“千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合作单位。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成效显著的猎头公司,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关键词四:“留学生与苏州”海外联络点
在进一步加大赴外招聘力度、提高招聘活动针对性和成效的同时,加快推进留学人才协会分会建设,在海外留学生高集聚地区建立“留学生与苏州”海外联络点,畅通国际人才(智力)供需信息渠道,着力引进具有科技成果回国实施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力争留学回国人员年增长率超过30%。
关键词五:公共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完善创新创业人才信息服务、创新成果交流、继续教育、技术成果交易、投融资和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苏州市专业人才供需、重大人才活动、人才政策等信息;加快推进专业协会建设,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学术交流平台;建立苏州市国际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动态、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等提供服务。
关键词六:特聘专员
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特聘专员制度,在国内知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所聘请一批专业人才,作为苏州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的特聘专员,负责创新创业人才(智力)、创新成果的信息收集和推介工作,畅通高校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与苏州产业的联系渠道。
关键词七:考核激励
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列入各县级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引进来苏后对苏州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和积累,苏州已经具有了较强的产业优势和开放优势,去年全市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居国内各城市第2位,进出口总额居第3位,世界500强已有107家落户苏州,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型家电、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快速崛起,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初具规模,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扩容放量,苏州已经成长为全国第二大工业城市、IT产业强市。最近又被评为“最具投资价值城市”,所辖5个县级市全部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10位,苏州市人均GDP超8000美元。随着科教兴市战略的推进,苏州打造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全市先后建立了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苏州科技城、苏州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级各类创业园25家,建成国家特色产业基地1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8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7家,引进外资研发机构49家。已经具备人才集聚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初步显现出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效应,据统计,目前苏州人才资源总量已经达到82.9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超过2.5万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达到2200余人。去年我市在与沪、京、深等人才高集聚地区的人才交流中,人才的流进流出比达到6.7:1。
为加速苏州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苏州市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并部署实施了“四大行动计划”,其核心是加大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力度。建设创新型城市,苏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撑。为此,苏州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市财政及各县级市、区财政共建立了3000多万元的人才开发资金,围绕自主创新10大关键领域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瞄准海内外一流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千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
为确保千名引进目标的顺利完成,苏州将采取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和构建招才引智网络等措施,着力在七个关键词上狠下工夫,切实增强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城市。
关键词一:政策扶持
加大对人才引进的资助力度。去年苏州制定出台了《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办法》,对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5-100万元的政府资助。今天会上又出台了《关于实施“千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加大对人才引进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放宽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限制。对引进的与苏州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技术较先进、产业化前景较好或对社会可预期贡献较大的项目领军人才或三人以上研发团队,资助金额可在规定资助金额的基础上上浮50%-100%。同时又制定了《苏州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资助办法》,对新进站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4万元的生活和工作经费资助。
加大对研发机构引进的资助力度。对新建的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在苏建立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对在苏新设立的国(境)外独立研发机构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非独立研发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择优给予100万元以内的资助;对新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助。
加大对创新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以股权投入进行成果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2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自行实施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关键词二:校(院)企协作
加大校(院)企协作力度,搭建校(院)企协作平台,引导和支持苏州市大、中型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世界五百强在苏投资企业等人才工作重点联系企业与5家左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校(院)企协作关系,实现人才、科技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建立年度最新科技成果推介目录发布制度,每年收集相关院校最新科技成果,选择一批与苏州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的科研成果,定期向社会发布,举办“全国优秀创新成果展示暨创新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等大型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以项目为契机,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苏发展。
关键词三:猎头公司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国内外著名猎头公司的引进与合作,构建一个覆盖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高效快捷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网络。认定一批规模较大、业绩较好,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和社会诚信度较高的专业化猎头公司,作为“千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合作单位。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成效显著的猎头公司,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关键词四:“留学生与苏州”海外联络点
在进一步加大赴外招聘力度、提高招聘活动针对性和成效的同时,加快推进留学人才协会分会建设,在海外留学生高集聚地区建立“留学生与苏州”海外联络点,畅通国际人才(智力)供需信息渠道,着力引进具有科技成果回国实施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力争留学回国人员年增长率超过30%。
关键词五:公共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完善创新创业人才信息服务、创新成果交流、继续教育、技术成果交易、投融资和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苏州市专业人才供需、重大人才活动、人才政策等信息;加快推进专业协会建设,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学术交流平台;建立苏州市国际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动态、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等提供服务。
关键词六:特聘专员
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特聘专员制度,在国内知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所聘请一批专业人才,作为苏州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的特聘专员,负责创新创业人才(智力)、创新成果的信息收集和推介工作,畅通高校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与苏州产业的联系渠道。
关键词七:考核激励
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列入各县级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引进来苏后对苏州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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