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鞋应诉之路
2005年2月1日
欧盟宣布对鞋实施“事先进口许可监控”措施。
2005年6月和7月
欧盟对产的两个税号的劳保鞋实施反倾销调查。
2006年1月12日
欧盟委员会做出了拒绝给予13家鞋企“市场经济地位”的决定,认为“低于成本”的皮鞋损害了欧盟制鞋商的利益。
2006年2月8日
广东8家制鞋企业在广州发起成立了“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
2006年3月23日
欧盟委员会批准对和越南产皮鞋加征进口关税,欧盟认定两国皮鞋以不合法低价在欧盟市场销售。在从4月7日起的6个月时间内,欧盟对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将逐步提高,最终将从目前4.8%过渡到19.4%。
2006年7月25日
欧盟驻华使团新闻发言人吉迈克证实,正在酝酿对鞋实施新的反倾销举措——今后5年将对包括童鞋在内的所有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以取代即将于10月7日到期的临时反倾销举措。
2006年10月5日
根据欧盟成员国通过反倾销方案,从10月7日起和越南两国生产的皮鞋将分别被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