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创业有奖
43条“非公新政”欲掀热潮 公务员辞职创业有奖
昨天,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有43条。其目标是力争到“十一五”期末,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个体工商户由19万户增加到25万户,私营企业由4.4万户增加到6万户,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政策突破较大的是鼓励全民创业,欲在全市掀起强大、持久的创业热潮。
允许“民宅商用”
对注册国家法律法规无资金限制的行业,可以实行零注册或“一元钱”注册制度。对在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一般条件尚有欠缺,但在一年之内能完善的筹办企业,可先行核发营业执照,实行预备期企业管理。允许以家庭住所作为经营场所。
允许1名自然人、1个法人投资设立或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作最低注册资金限制。
公务员辞职创业有奖
经组织批准,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企业服务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离岗创业,保留编制、职级3年,保留工资及福利保险等待遇1 年。到企业服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辞职创业,也可以在1-3年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辞职创业人员,除按规定发给辞职金外,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
科技人员免税转让技术
科技人员可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允许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并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可享受第一年免房租、第二年按市价50%收取房租,免费使用有关仪器设备、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额资助专利申请费等科技方面的优惠政策。
农民首办企业免登记费
农民首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工商登记费。凡经营地域在农村、无固定经营场所,主要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小商贩,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各类工商行政管理费。
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创办私营企业的,1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
毕业生自主创业免个税
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为到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
年拨500万元融资专款
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库。今年,市政府将安排5000万元,县(市)区政府各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共同建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的股份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