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外来打工者可享失业金
2007-07-02 14:31:36 来源:扬子晚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从7月1日开始,部分省内农村劳动者在无锡打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后可按无锡的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无锡城镇单位招用的本省农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具备两项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被动失业的,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浦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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