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贸鞋城一摊主肆意傍名牌食“恶果”
中新浙江网3月7日电“去年,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起案件作出判决,新平衡运动鞋公司在制止被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时,获得共计60万元的经济赔偿。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近日,新平衡运动鞋公司代理人周锋金律师向笔者介绍,杭州华贸鞋城的“杭州爱球鞋类商店”等为此受了重罚。
笔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新平衡公司早年成立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主要经营运动系列产品,如运动服装、运动鞋、鞋、运动手提包等等。新平衡公司标有“N”、“NB”及“NEWBALANCE”商标的运动系列产品十分畅销,1990年新平衡公司的运动鞋被评选为世界十大运动鞋之一,其“N图形”系列商标已在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德国、南非等近100个国家注册,受到法律保护。在,新平衡公司除注册“N图形”、“NB”等商标外,还申请注册了“纽巴伦”中文商标。
周锋金律师介绍,早在2004年,新平衡公司就发现标有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运动鞋,在全国各大城市市场上销售。新平衡公司向北京、杭州等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2004年10月25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杭州市环城北路华策大厦华贸鞋城四楼“杭州爱球鞋类商店”,发现正在销售的侵权产品后,当即进行了扣押。该侵权产品的生产商是求质公司,授权许可商是在香港注册的纽巴伦公司。求质公司和纽巴伦公司在其生产和销售的运动鞋上,标有与新平衡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N”和“newbarlun”标识;并在宣传册中宣称:“百年NEWBARLUN,来自美国积极创新的百年运动品牌,在美国,纽巴伦不是最知名的品牌,却是忠诚度最高的品牌,它100年历史所沉淀的文化气质,在美国有众多的铁杆追随者……”
为制止求质公司、纽巴伦公司和“杭州爱球鞋类商店”个体工商户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平衡公司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三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杭州中院查明,求质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20日,纽巴伦公司于2004年1月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两家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杭州中院认为,被告明知新平衡公司的“N”商标经过长期、反复的宣传和使用,已经成为区分新平衡公司与其他同类企业的重要商业标识,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仍在其生产、销售的运动鞋产品及包装、宣传上将“N”作为标识反复突出使用;同时,被告还声称其系来自美国的品牌,进一步增加了混淆的可能。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笔者了解,如今在我国香港或者别的国家注册一个名称中含有某知名商标的企业,在内地另外成立一家公司,香港公司或者内地公司申请或者受让一件与该知名商标近似的商标,再以香港公司授权内地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或者受让商标,并采取一定虚假宣传的方式,侵犯某知名商标专用权,这已经成为国内傍名牌的通用手法。
有关法律界人士指出,新平衡公司的诉讼获胜很有意义,值得其他正在被傍名牌企业加以借鉴。(作者:杨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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