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提高低保标准
2006-11-14 17:06:46 来源:浙江在线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今年9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伴随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将在明年起同步调整。
省民政厅介绍,主讲已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确定。套用这个自然增长公式,全省低保标准将会相应提高。
以绍兴市为例,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由每月610元提高到670元,为此,绍兴市民政局率先作出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市区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25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月170元提高到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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