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制定新政策将让四十三万城乡居民享受医保
2006-09-29 16:53:52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今后拿着社会保障卡刷卡看病将不再是有工作的“上班族”所享有的“特权”。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正在研究制定《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厦门市43万厦门户籍的少年儿童、在校学生、在厦居住满5年的老年人、残疾人和低保户等都将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厦门城乡居民全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年只需掏158元,政府补助406元,看病花费的医药费用,个人平均只要负担一半。
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介绍,目前厦门市由政府主导并组织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参保对象为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有缴费能力的城市从业人员,参保人数达到89万人;二是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参保对象是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61.6万人。除此之外,无经济收入和经济来源的城镇老年居民、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儿童和在校学生游离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据调查,厦门市户籍人口中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有60880人,残疾人员有5573人,城市低保人员有5833人,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约35万人,这四类人员合计43万人没有享受社会医疗保障。
这次医疗保险新增加的覆盖范围主要为厦门户籍的在校学生和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拥有厦门户籍且在厦门居住满5年,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
据了解,为了让厦门居民实现全民参保,政府将每年出资5000万元,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不含学生儿童),在整个参保年度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下一年可以免费参加一次体检。体检的机构尽量安排在二级以下医院。
此外,从异地迁入厦门户籍不满五年而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由个人全额承担,满五年后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介绍,目前厦门市由政府主导并组织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参保对象为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有缴费能力的城市从业人员,参保人数达到89万人;二是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参保对象是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61.6万人。除此之外,无经济收入和经济来源的城镇老年居民、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儿童和在校学生游离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据调查,厦门市户籍人口中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有60880人,残疾人员有5573人,城市低保人员有5833人,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约35万人,这四类人员合计43万人没有享受社会医疗保障。
这次医疗保险新增加的覆盖范围主要为厦门户籍的在校学生和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拥有厦门户籍且在厦门居住满5年,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
据了解,为了让厦门居民实现全民参保,政府将每年出资5000万元,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不含学生儿童),在整个参保年度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下一年可以免费参加一次体检。体检的机构尽量安排在二级以下医院。
此外,从异地迁入厦门户籍不满五年而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由个人全额承担,满五年后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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