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四大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13日转发劳动保障部有关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时,结合我省实际,推出促进毕业生就业系列举措。劳动保障部门提醒,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登记失业,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据了解,虽然近几年有不少高校毕业生没有及时就业,但主动到劳动部门登记失业的并不多,而江苏大中专(技)毕业生登记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政策扶持。今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所属的街道(乡镇)、社区服务平台,以入户调查的方式,掌握辖区内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未能就业的及时组织进行失业登记。
各级公共职介机构也主动服务毕业生。从今年开始,所有县(区)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将设立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缴纳等一站式服务。建立“特困毕业生资料库”、“紧缺专业毕业生资料库”等,结合市场需求,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加大采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劳动保障部门明确,县(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今年采集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不少于500个。省辖市劳动力市场网络要开通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保证有职业指导和技能鉴定服务需求的高校都能得到相应服务。今年9月5日~25日,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统一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江苏还将组织有积极性的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经创业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揽子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据统计,江苏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8.6万人,比上年增加3.5万人,省教育厅此前发布的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显示,截至7月,有七成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新闻链接
江苏已经明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还有:
一、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可申请2~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还可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建立青年职业见习制度,引导和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见习活动。青年职业见习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给见习青年一定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