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劳动法》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疑问

《劳动法》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疑问

2006-05-15 11:23:46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请问律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我们湖南地区,指的是哪些方面?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吗?
    答:《劳动法》第26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条款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企业如果不按《劳动法》第27条的规定去做,就不能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裁员,而必须根据其第24条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要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企业确属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要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根据第26条规定。
    很高兴我已成为热心网友的一员,希望多为大家解答一些问题。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