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级蓝领享受高工待遇 每三年评选一批高级技师
2006-03-31 09:54:57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今后5年,我市将培养30万技能人才。其中,高技能人才5万人。到201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72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2万人,高级工10万人。全市初、中、高级工的比例要达到20∶60∶20。”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讨论稿) 中,一系列重视和奖励高级蓝领的规定首次亮相。
讨论稿就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培训做了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培训经费要达到30%以上。
今后,凡是百人以上规模的企业,每年在职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的人数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总数的60%,技能等级提升进位培训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0%。此外,企业每年还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在岗技术工人到技工学校“回炉”轮训,接受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高级“蓝领”们从此也能享受和高级工程师一样的福利待遇。讨论稿中明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在出国培训、住房补贴、休假疗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关键工种(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单位还要帮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市政府将设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基金”,用于各类高技能人才津贴和奖励。
南京每三年评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两年评选一批市级“技术能手”,当选者由政府发放津贴和奖励。
讨论稿中还对外地在宁读技校的学生落户开辟“绿色通道”。今后全市的技工学校将面向全省、全国招生,只要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南京就业的毕业生,都可将户口迁入南京。技校教职工也将统一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朱锐)
讨论稿就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培训做了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培训经费要达到30%以上。
今后,凡是百人以上规模的企业,每年在职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的人数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总数的60%,技能等级提升进位培训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0%。此外,企业每年还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在岗技术工人到技工学校“回炉”轮训,接受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高级“蓝领”们从此也能享受和高级工程师一样的福利待遇。讨论稿中明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在出国培训、住房补贴、休假疗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关键工种(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单位还要帮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市政府将设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基金”,用于各类高技能人才津贴和奖励。
南京每三年评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两年评选一批市级“技术能手”,当选者由政府发放津贴和奖励。
讨论稿中还对外地在宁读技校的学生落户开辟“绿色通道”。今后全市的技工学校将面向全省、全国招生,只要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南京就业的毕业生,都可将户口迁入南京。技校教职工也将统一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朱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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