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贫困生就业将被重点推荐
2006-03-11 14:20:40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本报讯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时将得到重点指导、重点推荐;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获得及时的创业培训机会、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昨天,市教委、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劳保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今年本市将继续鼓励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创业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给予积极支持,及时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服务的毕业生实行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和服务方面,实现远程面试和网上初选。高校信息网在为毕业生服务的同时,要积极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服务,逐步取代大规模的现场招聘会,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降低供求双方的就业招聘成本。
另外,继续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扶持力度。对这部分毕业生将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对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济,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梅璎迪)
今年本市将继续鼓励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创业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给予积极支持,及时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服务的毕业生实行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和服务方面,实现远程面试和网上初选。高校信息网在为毕业生服务的同时,要积极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服务,逐步取代大规模的现场招聘会,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降低供求双方的就业招聘成本。
另外,继续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扶持力度。对这部分毕业生将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对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济,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梅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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