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干部辞职创业有补偿
2005-12-20 17:46:40 来源: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根据江苏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鼓励全民创业和自主创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凡工龄达到20年的,获批准可以参照提前退休的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保留公职2年,工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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