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不安全成投诉新热点
【-消费市场】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充值手机话费360元赠送360元,赠送话费却迟迟不到账;在淘宝上购买售价400元的羽绒服,使用店家提供的链接付款后,该店铺却查无下落……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度,市消委会受理的涉及互联网的消费者投诉共2576宗,同比增长42.95%,占全市消费投诉总量的15.94%,其中,网络支付安全方面的问题已成为消费投诉的新热点。该会昨日专门发布了网络支付安全消费提示。
从2011年受理的消费投诉情况看,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话费充值后无法及时到账,支付服务难以履行。许多消费者因经营者广告中承诺的一些优惠条件选择网上充值,充值成功后,话费却迟迟不能到账。统计显示,涉及网络支付安全的投诉解决率为61.3%;而在获得解决的消费投诉中,96.8%的消费者只能获得退款,不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也无法继续享受服务或所承诺的优惠。
二是不良网站欺诈,消费者难以维权。这类投诉包括:充值金额被不良网站经营者即时消费,资金无法拦截;发现问题投诉时,网络支付平台经营者已与不良网站经营者完成结算,资金无法追回;无法提供申请退款所需要的证据资料。对于以上情况,网络支付平台经营者都回复无法退款,建议消费者报案。
三是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引诱消费者购物消费,在消费者支付时发送一些非法链接,导致支付的资金被即时消费,无法退回。
四是网络支付平台经营者在没有事先告知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冻结消费者的账户资金,消费者申请解冻需要提供证据,且程序比较复杂。
五是网络支付平台经营者客户服务不积极主动,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甚至态度恶劣。统计显示,在未解决的消费投诉中,有31.7%是由于网络支付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不积极及时处理,甚至有部分客服人员态度恶劣,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对此,市消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呼吁:网络支付平台经营企业要强化诚信意识、完善网络支付的运作程序、确保消费安全;主动发现、清理涉嫌消费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客户,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处置工作。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比如:在选择网络支付前,要先通过多种渠道查询、核实支付对象信息的真实性,避免点击可疑链接;大笔资金要谨慎选择网络支付账户进行托管,以免不良经营者以各种借口冻结账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