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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规定: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放假两天

2009-06-25 09:37:30 来源:春城晚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鞋网】昨日,记者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了解到,经前期多方研究论证,《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放假规定》已进入公示阶段,面向社会征集市民意见,云南省25个少数民族有望在主要民族传统节日放假两天。 

    《规定》指出,少数民族公民放假的传统节日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应补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的少数民族职工,按照《规定》享受本民族的主要传统节假日。少数民族职工在节假日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享受本民族的主要传统节假日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安排补休或者给予职工节假日加班工资。 

    据省民委政策法规处曹先生解释,目前公示的《规定》主要针对云南省25个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的主要传统节日放假两天,习惯过两个主要传统节日的,每个节日放假1天,其他在云南的少数民族也可享受假期,可依本民族节日向单位提出放假申请。目前该《规定》还在公示阶段,日后该规定是否还将做出修改还是个未知数。不过他透露:“几乎没人反对少数民族放假”,自公示以来,有很多市民打来电话发表意见,但绝大多数支持该《规定》,有的甚至还想再多放一到两天假。 

    在公示阶段内,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反映。电话:0871-5354201。传真:0871-5330370。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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