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
2007年8月10日,大连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25日,大连市财政局、农委、金融办和大连保监局联合下发《大连市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财政补贴办法》,出台能繁母猪、肉蛋鸡、保护地和苹果树灾害四个项目保险试点财政补贴方案。据测算,四个项目总计为农民提供16亿元的风险保障,收取保费5360万元,其中农户个人负担2410万元,财政负担2950万元。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能繁母猪保险
实施范围和对象。能繁母猪保险选择存栏量30头以上(含30头)的养殖户和养殖企业。畜龄在8月龄以上(含8月龄)3周岁以下,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并且具有能识别身份统一标识的能繁母猪。
保障程度。保险责任包括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每头能繁母猪保额为1000元,保费60元,保险期限1年。
赔偿标准。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每头保险母猪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市场价格,则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若高于出险时的市场价格,则按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二)肉蛋鸡保险
试点范围和对象。肉蛋鸡保险选择大连辖区内饲养规模在2000只以上的饲养场(户)、企业所养殖的满10日龄以上、管理正常、有规定的免疫接种记录的肉鸡和蛋鸡,总计规模在5000万只肉鸡和1000万只蛋鸡。
保障程度。保险责任包括洪水、雷击、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传染性支气管炎、副伤寒、大肠杆菌病、葡萄球菌病、禽霍乱、马立克氏病、传染性喉气管炎。肉鸡每只保额为10元,保费为0.2元,保险期限为50天;蛋鸡每只保额为20元,保费为1.0元,保险期限为17个月。
赔偿标准。保险人根据保险鸡只饲养天数,按照相应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最高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保险鸡只死亡数低于或等于实际存栏数的5%时,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保险鸡只死亡数高于实际存栏数的5%时,在扣除100只的绝对免赔额后,保险人按核定损失的90%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护地灾害保险
试点范围和对象。保护地灾害保险是对大连辖区内农户、企业和村集体投资建造和租用,从事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花卉生产的温室大棚的生产设施和最低收益实施的保险,总计在大连市选择5万个温室大棚进行试点。
保障程度。保险责任包括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经公安机关确认的他人破坏、盗窃以及为抢救保险标的、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每个标准温室大棚的保额为1.2万元,保费为400元。其中生产设施保额为1万元,保费为300元;设施内的农作物最低收益保额为0.2万元,保费为100元,保险期限为1年。
赔偿标准。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有权选择货币赔偿、实物赔偿或者实际修复等方式进行赔偿,在保险期间内,每次事故不论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均按损失程度扣除5%绝对免赔率计算。
(四)苹果树灾害保险
试点范围和对象。苹果树灾害保险是对大连辖区内农场和农户种植、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生长期内管理正常的苹果树实施的保险,总计在大连市选择10万亩优质苹果生产区域进行试点。
保障程度。保险责任包括苹果树生长期内,因遭受雹灾或八级以上大风所造成的保险果树减产,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予赔偿。保险金额以最近三年的平均产量和同期平均收购价确定,保险费率为3%,保险期限为苹果树从开花到果实成熟期采摘为止。
赔偿标准。由于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每亩产量低于前二年的平均每亩产量的10%时,由保险公司按不同生长期及实际损失程度计算赔款,以不超过每亩1500公斤为限。但是由于管理不善、偷窃、非因雹灾、风灾造成的减产,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保险责任内灾害造成全部损失,处于生长期的,按保险金额的60%赔偿;处于成熟期的,按保险金额的80%赔偿。因保险责任内灾害造成部分损失,损失程度在20%以下不予赔偿。损失程度超过20%时,处于成长期的,按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的60%赔付;处于成熟期的,按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的80%赔付。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运作方式
由大连辖区内1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组成行业共保体,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共保。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作为主承保人,负责具体承保与理赔服务工作,共保体的其余公司享有按约定的份额比例收取保险费的权力,同时承担相应赔款的责任。
对于自愿参保的农户、企业和村集体,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与人保财险公司办理投保事宜。人保财险公司将投保情况汇总成册送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确认,市、县两级财政每月按确认结果与人保财险公司进行保费结算。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补贴方式
对试点范围内参加农业保险的投保人,由财政按保费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财政补助80%,肉蛋鸡、保护地和苹果树保险保费财政补助50%,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6:4承担。
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实行单独核算,年底结算保费盈余部分划入农业保险专门账户,用于今后年度的赔付;出现亏损时由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