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保障重点领域引才
春季求职旺季已基本告一段落。作为旺季和淡季之间的过渡期,时下的才市里依然人头攒动,外来求职者数量庞大。为便于求职者了解在沪寻找职业空间有哪些优惠政策,这里我们对高新技术重点领域人才进沪新政加以介绍。
政策保障重点领域引才
去年5月,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36条配套政策颁布。配合36条的出台,上海人事部门制定了若干吸引、引进人才的配套政策。
配套政策在重点领域人才引进方面给予了更多空间。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上海把《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重大科技攻关领域及其项目作为人才引进重点,目的是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创新团队等领军人才。
相关政策还突破了对领军人才的选题限制、人才限制、场地限制、资金限制,支持领军人才在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自主选题立项中创新创业,同时由领军人才专项资金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人力资本投入给予资助。
政策一: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
上海市人事部门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加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力度。
政策导向:根据“十一五”期间上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目标,按照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确定的重点(文化、金融、生物与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港航、汽车、航天航空、装备制造、船舶制造、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等),对上海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实行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
具体措施:按照《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上海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符合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优先发展的产业和行业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在办理户籍迁移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给予政策倾斜。
根据市人口办下达的可用于国内人才引进的计划,户籍迁移的人才引进,优先满足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人才。
具体条件是:
1、用人单位是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规定的产业导向单位;
2、用人单位承担的符合产业导向并列为国家或本市重大项目(如科教兴市重大攻关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所急需,或者重点建设的学科所急需的人才;
3、引进人才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绩与项目(学科)需求相一致,并属于该项目的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本市缺门的其他人才;
4、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推荐,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参与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工作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项目经理等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上述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沪手续时,给予优先。
政策二:设立人才发展资金
加大高新技术领域人才资助力度,设立了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
政策导向:人才发展资金主要资助在沪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国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来沪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国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沪从事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资助额度10万—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和医疗保健条件等方面的经费,也可用于申请者来沪工作或创业所需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方面基本设施的购置等。
具体措施:人才发展资金资助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资金管理办公室审定的办法。资金每年申报评审两次,由资金管理办公室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年度申请通知。
申请人才发展资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推荐函;2、《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请书》;3、申请者学术技术水平及有关学历、资格证明材料;4、当年申请通知明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