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措施大力培养动漫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山东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该省动漫产业的发展确定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基本措施。
《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产业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扶持拥有著作权的动漫产品和有市场前景的动漫原创作品的开发和生产,技术开发经费据实列入生产成本。鼓励动漫原创、技术、企业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动漫创作和技术人才以各种方式携带原创作品或技术创办动漫企业,作价金额可达企业注册资本金的35%,也可以由投资各方约定。动漫原创作品和技术作为股权投资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依法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动漫企业自主开发(含二次开发)的动漫原创产品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在产品投产后实现的税后利润中,前3年可提取10%至15%,后3年可提取5%至7%。著作权授权方或实施许可方,可从技术性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金额奖励有关人员,其中主要贡献人员所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支持和鼓励对动漫产业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利用“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在推动形成成熟动漫产业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动漫技术设备共享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共享机制,整合优化资源,与动漫素材库和动漫产业基地基础平台联网,向动漫企业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国内外和省内外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单位提供动漫创作工具和相关服务。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动漫研发、生产中心,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省内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创办动漫科技实体,其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执行。社会力量(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非关联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开发原创动漫产品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按规定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通知》要求支持动漫人才培养,增强动漫产业发展后劲。发挥省内教育资源优势。把动漫人才培养纳入山东省文化技术类人才培养规划并给予适当支持。在初、高中增加动漫教育的内容。按照市场需求和动漫产业发展趋势,完善动漫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探索动漫人才培养途径。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动漫创作和制作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把动漫创作、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纳入全省职业教育“十、百、千”建设工程、200个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的“校企合作计划”。把国产动漫产品纳入《山东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山东省中小学电教软件推荐目录》中增加国产动漫产品的比例。(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