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优惠政策 服务辽西北每年给1万
城里的大学毕业生,怎么愿意到农村工作呢?小黄告诉记者,她很想锻炼一下自己,同时这里工作的待遇和优惠政策也是吸引她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目前辽西北计划共有20条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其中包括:省财政按每名服务辽西北志愿者每年1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可连续报考三年,均可加分;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辽西北期满一年表现优秀的,按一定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考核、推荐,可免试读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辽西北地区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只考一科加2.5分)。全省其他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将一定比例用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2006年报名服务辽西北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受省里表彰,可参加一次辽西北地区机关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人数按基层服务工作期满大学生总数的1%确定。
2006年,优惠政策还有新的突破:服务期满扎根基层的志愿者,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的,服务期间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扎根基层后,本金将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此外,每年完成志愿服务的本科党员志愿者还将有机会纳入省选调生队伍,派到基层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