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布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07-02-03 17:27:59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了我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汕头市区为每小时5.8元,南澳县为每小时4.8元。该标准是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劳社 2006 )153号)精神,经报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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