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2007-01-26 16:56:55 来源:法律教育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日前从成都市劳动局获悉,成都市劳动局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其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编外人员缴费做出具体规定。
编外人员最低档为省平均工资6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固定工资、活工资和教师、护士提高的10%部分、保留津贴、教护龄津贴、老粮贴等。已享受的生活补贴、适当补贴应纳入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按7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编外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为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低于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为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申报工资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申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006年10月前合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征收,2006年10月后合并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征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生育保险从2006年10月后合并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征收。
在编、编外人员缴费比例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4%.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5%,其中: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3%,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缴费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缴费比例为0.6%;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缴费比例为1.2%;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异地就医成都医保可报销
与此同时,该市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长期驻外人员在工作地或居住地住院,成都医保可报销。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工作或居住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而6个月以内的短期驻外人员除了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其他则不能报销。《通知》规定,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由本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3个月内到社保机构报销。
编外人员最低档为省平均工资6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包括:固定工资、活工资和教师、护士提高的10%部分、保留津贴、教护龄津贴、老粮贴等。已享受的生活补贴、适当补贴应纳入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按7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编外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为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低于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四川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为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申报工资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申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合计额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006年10月前合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征收,2006年10月后合并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征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生育保险从2006年10月后合并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征收。
在编、编外人员缴费比例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4%.编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5%,其中: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3%,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缴费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缴费比例为0.6%;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缴费比例为1.2%;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异地就医成都医保可报销
与此同时,该市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长期驻外人员在工作地或居住地住院,成都医保可报销。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工作或居住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而6个月以内的短期驻外人员除了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其他则不能报销。《通知》规定,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由本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3个月内到社保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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