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有效期制度
2007-01-22 14:24:33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从今年开始,日照市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有效期制度。企业最低工资备案有效期为1个月。有效期满,企业仍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须另行办理备案手续。对连续3个月以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采取措施。
日照市今年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80元,根据新制度,如果企业想按这个标准支付工资,须报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原因、民主程序履行情况等内容在内的资料备案,待得到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复函后方可执行。一个月期满后,如再备案,材料要更新,企业内的民主程序要重新履行,而且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备案有效期制度还规定,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对长期(超过3个月)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采取措施,对其中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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