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最低失业保险金提高至320
2007-01-17 14:12:55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已从1月1日起同步提高职工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按新的失业保险标准,我市每位失业者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不低于320元;市区10800位失业者将从本月起,领到新调整后的最低失业金。
据了解,随着我市低保标准从元旦起上调20元——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300元调整到320元;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同步作相应调整。即:将原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300元的符合调整条件的失业人员,从1月1日起,按新标准每人每月320元发放;另外,医疗门诊费包干也从30元增加到32元。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 上一篇: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细则出台
- 下一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人公开招聘薪酬兼顾公平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