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婚假的法律条文
2006-12-15 15:15:37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咨询问题:
你好,请问职工结婚可以享受到的婚假到底有几天?可否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或出处。因为在《婚姻法》里面找不到关于婚假3天的相关规定。谢谢解答!
咨询答复:
你好,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第一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另外,如果是晚婚,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规定,第二条规定,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 上一篇:烟台:解读养老保险四大变化
- 下一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人公开招聘薪酬兼顾公平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