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06-12-11 11:42:34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12月6日,据太原晚报报道,昨日,我市下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六城区及古交市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550元。本次调整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省有关通知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
清徐县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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