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出台人才公寓管理规定
2006-09-09 14:12:37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为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鼓励外地高校毕业生到绍创业,日前,浙江省绍兴市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区人才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规定》,四类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从绍兴市区外(含本市高校中越城区外生源)引进到市区企业单位工作、无市区住房(包括私房、公房、暂住房等)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籍在市区、在市区企业单位工作、居住条件确有困难(指家庭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来市区“先落户、后就业”的市区以外生源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根据绍兴市政府的计划,绍兴市区从今年开始的3年内,将建筑12万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人才公寓每套建设面积控制在30至45平方米内,只租不售,并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接受当地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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