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新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可以到私企兼职
2006-04-27 09:24:35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山西省日前出台了《关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意见》,在职称评聘、专家选拔、引智立项、出国(境)培训、设立企业博士后站、人才招聘、人事代理等方面彻底打破了以往人事人才服务在所有制上的限制,将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一视同仁”的优质服务。
意见提出,将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人才和技术。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联系、聘请急需的外国技术和管理专家,同时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到国(境)外考察,帮助他们提高对外交往、科技创新和经营管理的能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专家选拔、表彰奖励范围等方面,与公有制经济组织享有同等政策和权利。可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选拔,获得政府性荣誉称号和行政奖励,并享受有关待遇。
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或以兼职、咨询、顾问、技术合作等形式工作,领取相应报酬。鼓励和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受聘工作。(张锡敏)
意见提出,将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人才和技术。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联系、聘请急需的外国技术和管理专家,同时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到国(境)外考察,帮助他们提高对外交往、科技创新和经营管理的能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专家选拔、表彰奖励范围等方面,与公有制经济组织享有同等政策和权利。可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选拔,获得政府性荣誉称号和行政奖励,并享受有关待遇。
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或以兼职、咨询、顾问、技术合作等形式工作,领取相应报酬。鼓励和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受聘工作。(张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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