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连云港地税规定向灾区捐款可税前扣除

连云港地税规定向灾区捐款可税前扣除

2008-05-19 12:59:39 来源:江南时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记者从连云港(7.80,-0.19,-2.38%,吧)市地税局获悉,企业与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赠钱物,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  

    据介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可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法定机构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