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落户东莞安家补贴100万元
在东莞事业单位受聘超过10年的专业人才或可入户东莞;对于入户东莞的两院院士,东莞市调高了安家补贴标准100万元。昨日(24日),东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一系列引进人才入户东莞的优惠措施集中出台,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表示,为吸引人才东莞市也在考虑打破人才的单位属性,以个人身份入户东莞正在市委、市政府考虑当中。
“究竟什么是人才?我认为对人才的定义不应该集中在学历、职称上,虽然学历职称是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人在某一方面有一定优势就是人才。”昨天刘志庚对人才的概念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在制定人才引进方面不能单纯看学历、职称一刀切,部分单位有专业才能的大专、中专学历的在职员工也可以考虑吸纳入户东莞。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东莞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人才引进。但是有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政策有原则但无操作方法。
刘志庚提出,深圳打破单位属性,实施个人身份入户的方法,对东莞很有借鉴意义,只要人才留在东莞,他在哪个单位都是东莞的人才。
另据悉,东莞市还在考虑制订高层次和紧缺性人才柔性引进的政策措施,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等方式引进优秀人才入莞。
人才引得进也要留得住,但由于种种原因,东莞的人才流失程度也比较严重。刘志庚指出,2001年~2006年东莞从市外调进人才4882人,但另外一个数字也让东莞的决策者惊心,同期调出东莞的人才有1449人,调出占调进人才的近30%,“人才流失率非常高。”刘志庚如是说。
事业单位人才入户东莞预计有1000人以上够资格
迁户者须经单位聘用5年以上
受市民关注的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在昨日举行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终于得到了正式答复:经用人单位聘用5年以上(以参加东莞社会保险的缴费时间为准),同时具备5类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事业单位人才迁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预计将有1000名以上者可办理迁户。
教育等四类人才成迁户主体
规定指出,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是指非东莞户籍人员受聘于全市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以工作调动的方式而采取准入条件审核的方式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主要包括在东莞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聘用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按照规定,凡是在东莞市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在东莞市依法登记备案的社会服务组织可提出迁户申请,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四类单位将成为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的主体。
户口可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
规定指出,迁入的事业单位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固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事业单位人才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其子女入托、入学均按东莞市户籍人口的待遇安排。
人事部门承担任职资格审核
据悉,东莞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负责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的组织管理工作,人事、公安、社保、科技等部门配合实施。其中,东莞市人事局将负责对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任职资格的审验、东莞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者,其所在单位需提交东莞市事业单位人才迁户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个人参保证明、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报东莞市人事局,人事局受理后,对其做出审验,并决定是否签发东莞市事业单位人才入户卡。符合者可凭批复、入户卡到东莞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为保证申请者可尽快得到答复,东莞人事局承诺将在收到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事项。如需单位及申请人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的,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结时限。
迁户者须具备下列五类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或具有高级资格的高层管理人才,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学历的人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获得省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对具有特殊技能或在全市事业单位受聘超过10年的专业人才,其年龄、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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