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者在工厂组织年终聚餐醉酒身亡该谁担责
“是我介绍他来大连打工的,我怎么面对他已经60多岁的老母亲!”邵维田的妹夫尤先生对邵维田的意外死亡感到非常的愧疚。
“我们去工厂进行交涉,但是他们说死亡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厂方没有责任,在进行尸检后如果相关的法律部门认定他们有责任,他们会进行道义上的赔偿。”尤先生说。
“他是在工厂组织的年终会餐上喝的酒,饭菜和酒水都是工厂提供的,他们应该负全部的责任。”邵维田二妹说。
【公司观点】
是否担责由法院裁定
理由:不是在工作时间、地点,不属因工死亡。
木业公司中方副经理原智说:“我们工厂不允许工人喝酒,在去年12月31日为了迎接新年,在会餐时特许员工可以喝点酒,邵维田当时喝了三碗白酒。”
“出事后我们经过讨论研究,邵维田没有在工作时间、地点死亡,不属于因工死亡。他的死亡工厂是否要负有责任,应该由法院裁定。”
【律师说法】
公司应负有一定责任
理由:组织者有保障他人人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李伟律师说:“首先,不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邵维田参加的是所在工厂组织的会餐活动。”
“另外,无论组织者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保障他人人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木业公司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责任的多少要看司法鉴定的结果。”
“邵维田的家属有权利要求得到丧葬费、死亡赔偿、精神抚慰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补偿。但是这些补偿费要看司法鉴定的结果认定后的责任比例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