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职后工资结算有规定吗?
2005-10-13 17:32:19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问:我去年年底进入一家高科技生物工程公司工作,不久由于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并在今年4月办理了正式离职手续,但是有近一个半月的工资,单位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至今日不给。我想问一下,离职了,单位该在多长时间里给我结算工资?
答:你们单位的做法不正确,他们已经违反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公司若如在4月就为你办理了正式的退工手续,当时就该将你的工资一次性结清。如果你们还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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