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腾裕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催缴公告
晋江腾裕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催 缴 公 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晋江欣丰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7月29日裁定受理晋江腾裕鞋业有限公司(下称腾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裁定交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晋江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4日立案受理【案号:(2026)闽0582破38号】,并于2026年8月17日指定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晋江腾裕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腾裕公司工商档案显示,2012年1月份腾裕公司设立时,股东张盖裕认缴的注册资本是102.4万元,股东宋良忠认缴注册资本25.6万元,并于2012年1月9日实缴注册资本,其中包含384000元的货币出资及896000元的实物出资,有泉州丰泽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为凭。
但管理人进一步调查发现,张盖裕及宋良忠于2012年1月9日向腾裕公司临时存款账户9070425040010000002148分别缴纳货币出资款256000元、128000元,合计384000元,随后又于1月21日以现金方式支出284000元,于1月30日以现金支出100000元,合计支出384000元,与货币出资金额一致。与此同时,管理人调取查阅腾裕公司对公账户35001656271052502539的活期存款明细账,未见且难以判断前述现金支出的384000元出资款是否返还汇入腾裕公司对公账户。
因此,管理人判断认为,临时存款账户384000元出资款快进快出且以现金方式支出的情形可证实股东张盖裕及宋良忠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向腾裕公司返还其抽逃出资款项。鉴于张盖裕已于2021年9月6日过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关于“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之规定,张盖裕之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公司返还张盖裕抽逃出资款。
综上,管理人现公告通知宋良忠及张盖裕继承人于2026年10月20日前向腾裕公司返还抽逃出资款384000元及利息(自抽逃之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返还之日止),逾期仍未返还的,应当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晋江腾裕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洪振明:18659298373;陈文鑫:18250293712;陈杰鹏:13395950091;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41层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
公 开 人:晋江腾裕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上一篇:曝73岁老戏骨濮存昕车祸现场!对方自行车被卷车底,鞋掉瘫坐在地
-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