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保障金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厚街镇日前制定并实施了《厚街镇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暂行规定》,以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规定:凡用人单位在厚街镇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向物业出租方寄存欠薪保障金。用人单位按全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寄存东莞市当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个月的工资额作为欠薪保障金。对于新设立或申办证照的企业,则按照拟聘请工人人数来计算,如不按规定寄存的,各社区不得出具场地证明。
据了解,欠薪保障金仅适用于劳动者因企业实际投资者欠薪逃匿及企业破产、解散或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而申请先行垫付工资。
个人和集体将物业出租给企业时,必须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依法出租物业,按照规定收取欠薪保障金,监督承租人工资发放情况,并用家庭共有财产及出租物业所有权作为担保。
按照规定,厚街镇将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镇人力资源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其实施"黑名单"管理。对有预谋欠薪逃匿且涉及工资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企业实际经营者,公安部门将以欠薪逃匿罪立案侦查,将其羁押归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权威最专业的鞋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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