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褪色不属“三包” 鞋商给予退换
鞋网4月23日讯,“义乌工商部门为外地消费者维权很给力。”昨天上午,安徽省某高校大二学生小丁给新报消费维权热线打来电话说,虽然鞋子褪色不在“三包”范围内,但在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仍给她换了一双鞋子。她想通过新报对义乌工商部门表示感谢。
新鞋第二天就褪色
家在安徽滁州农村的小丁,早就听说义乌有一个闻名中外的小商品市场。趁着清明假期,她约了几个同学来义乌游玩。
4月4日上午,小丁途经义乌某品牌休闲鞋专卖店。刚一进门,小丁就被一双粉红色的休闲鞋吸引住了。经过试穿,尺码正合适,小丁就和商家讨价还价。最终,标价为450元的鞋子被她以350元的价格买下。
第二天一早,小丁起床换上新鞋。洗脸刷牙时,水不小心溅到了鞋面上。小丁随手擦了一下,粉红色的鞋面变成了浅红色,白色的鞋带和裤脚也染上了颜色。按原计划,小丁和同学当天下午就要返回安徽,可鞋子不退怎么行?小丁不得不改变行程,独自一人赶到该鞋子专卖店,要求换鞋。可无论小丁怎么申辩,商家就是不同意退换。
商家认为,根据《浙江省鞋类“三包”规定》,只有鞋子出现严重脱胶、裂浆、裂面、裂帮、鞋底开裂、鞋跟断裂、鞋面破裂等质量问题,经营者才有责任承担退货、更换、维修的“三包”责任。小丁购买的这双休闲鞋褪色,不在鞋类商品“三包”范围之内。无奈之下,小丁来到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求助。
商家同意掉换鞋子
当天,稠城工商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调解。在调解现场,小丁对这双鞋子可能出现更大面积、更大程度的褪色提出质疑,并要求商家给予退换。但商家坚持己见,提出只有经权威部门鉴定,认为这双鞋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才同意退换。
工商工作人员认为,商家以褪色不在鞋类“三包”范围之内而拒绝退换的理由并不充分。虽然在《浙江省鞋类“三包”规定》第七条中对“三包”范围予以了规定,但该条款同时注明,“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和“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质量问题”,同样也在“三包”范围之内。小丁的鞋子买来仅一天就褪色,显然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商家应无条件退换。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同意为小丁换一双新鞋。小丁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