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LV拖鞋质量差 换货政策令人质疑
朱小姐向本报反映,其男友在国金中心店购买的一双夹脚拖鞋出现问题,要求换货时被告知只能换大于等于产品购买价的商品,不过经本报协调,朱小姐还是换来了一条较便宜的皮带,皮带与拖鞋的1200元差价也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
LV拖鞋买了5天就现瑕疵
换货价格“就高不就低”
朱小姐回忆说,7月11日她的男友在路易威登国金中心店购买了一双售价4850元的纯牛皮夹脚拖鞋。不过7月16日她俩发现右脚拖鞋出现了两个问题——首先鞋面上的LV装饰Logo的搭扣出现脱落,其次夹脚处有起毛现象。
朱小姐7月23日上午将拖鞋拿到门店,一位朱先生拍照取证后表示会在7个工作日内给朱小姐回复。据悉,虽然7月28日朱小姐就接到了路易威登的反馈。“LV的人说,我可以换同款产品,也可以选择换价格大于等于拖鞋的其他产品,但又说同款拖鞋店里没货,调货需要时间,”朱小姐说,“我对这样的换货政策不认同,我不要这双拖鞋了,要求退货。”
路易威登称是正常换货程序
最终愿换货并退差价
7月30日上午青年报记者来到路易威登国金中心店,虽然门店品类经理王小姐表示不接受采访,但还是主动给青年报记者一张售后服务单,从上面能看到LV的退换货政策——保持原销售状态的商品(手表及珠宝除外),可在第一次购货日起三十天内,凭原始购货单据及原有包装在大陆地区的路易威登专卖店调换等值的其他货品。王小姐说,用户已穿过,所以公司给予的调换大于等于原产品价值的商品的解决方案已是特殊处理。
当天下午,青年报记者接到路易威登上海公关部章小姐回电,她称公司内部检查报告能表示用户反映的拖鞋问题并非质量问题,“但考虑到用户7月11日才购买的,我们还是决定帮她换货。”但是章小姐同时回应道:“根据公司正常的换货程序,是换(原产品)同等价值或者稍高价值的商品。”
7月31日,章小姐再次来电表示,已与朱小姐取得联系,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青年报记者截稿前得知,8月1日晚朱小姐来到门店换取了一条售价3650元的皮带,差价1200元会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到之前消费的银行卡上。
律师说法
“换高不换低”值得商榷
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徐游律师指出,消费者是在15天之内找到商家要求维权,按照国家“三包法”规定,其有权来选择换货。徐律师指出,虽然路易威登最终和消费者就解决方案达成了一致,但对“换高不换低”的政策他认为值得商榷。“首先LV的内部报告只能作参考,其次即便非质量因素,鞋子有问题是没有争议的。如果销售的时候商家未告诉消费者这个特殊条款,那么主动权就不在商家这边了。”(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