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协商后 南京320家企业工资涨了15%
2011-09-08 15:08:53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截至6月底,南京市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32556家,签订率占建会企业的84%左右,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815份,覆盖企业15320家。工资协商由“走向谈判的工会”向“提高职工幸福感”、由“先建制、再完善”向“求实效、谋双赢”实现逐步转变。
选好职工方代表是决定集体协商成效的重要因素。为此,南京市切实保证协商代表的“代表性”。通过会议、文件、宣传辅导等各种形式,严把选举、公示等各个环节,努力让协商代表真正成为“民选”代表,同时积极开展协商代表直选工作。经抽查,凡经过严格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职工协商代表,履职情况的职工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
针对基层职工普遍提出的“工资增长比例平均后职工工资‘被增长’”等突出问题,南京市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发文,规定了工资协商“两个不低于”工作原则,即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低于企业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95%。
另外,南京市每年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就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1年又首次提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补充协议签订率100%、新签集体合同送审率100%”工作要求,合同履约率大幅提升,送审率也由过去的50%左右提高到95%。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南京市约320家企业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中工资涨幅在15%以上。(来源: 龙虎网)
选好职工方代表是决定集体协商成效的重要因素。为此,南京市切实保证协商代表的“代表性”。通过会议、文件、宣传辅导等各种形式,严把选举、公示等各个环节,努力让协商代表真正成为“民选”代表,同时积极开展协商代表直选工作。经抽查,凡经过严格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职工协商代表,履职情况的职工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
针对基层职工普遍提出的“工资增长比例平均后职工工资‘被增长’”等突出问题,南京市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发文,规定了工资协商“两个不低于”工作原则,即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低于企业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95%。
另外,南京市每年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就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1年又首次提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补充协议签订率100%、新签集体合同送审率100%”工作要求,合同履约率大幅提升,送审率也由过去的50%左右提高到95%。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南京市约320家企业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中工资涨幅在15%以上。(来源: 龙虎网)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 上一篇:英媒:工资增加令中国正失去世界工厂地位
- 下一篇:富士康的工人加班费该由谁来支付?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