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最低工资标准950元和850元 小时报酬也上涨
2011-03-26 14:43:37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福建省已确定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950元/月执行,其他县按照850元/月执行。
据悉,此次全省最低工资分不同地区按1100元、950元、850元、750元四档调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为每小时11.6元、10 元、8.7元、7.5元四档调整。2010年,漳州最低工资标准处于第二和第三档,分别为800元/月和700元/月。此次调整后,漳州最低工资标准达到 950元/月和850元/月,其中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按照950元/月的标准执行,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按照850元/月的标准执行。
此外,漳州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上涨了1.2元~1.5元不等。其中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5元涨至10元,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涨至8.7元。 (来源:东南网)
据悉,此次全省最低工资分不同地区按1100元、950元、850元、750元四档调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为每小时11.6元、10 元、8.7元、7.5元四档调整。2010年,漳州最低工资标准处于第二和第三档,分别为800元/月和700元/月。此次调整后,漳州最低工资标准达到 950元/月和850元/月,其中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按照950元/月的标准执行,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按照850元/月的标准执行。
此外,漳州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上涨了1.2元~1.5元不等。其中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5元涨至10元,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涨至8.7元。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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