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场顾问 > 试用期跳槽注意几点

试用期跳槽注意几点

2010-11-19 11:05:31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能随意更换东家,无疑是件美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想方设法留住人才是件要紧事。《劳动合同法》今年元旦起实施,劳动者择业更自由了,跳槽也更容易了,但劳动专家提醒员工,自由是有条件的,跳槽也得讲规矩。  

  今年刚大学毕业的杨军与一家单位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在这家单位工作不到一个月,他又与另一家单位达成意向,谈妥了合同,于是不辞而别就去了新东家。原单位负责人昨天在电话里向记者抱怨,员工撕毁劳动合同太随意。

  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不少用人单位感叹,如今职工炒老板鱿鱼易,老板解雇员工反倒难了。对此,记者采访了劳动专家吴国强律师,他说,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找工作是利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要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起铺盖走人。

  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杨的做法是不妥的。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随着我市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将纳入微机化联网管理,劳动者未与原先服务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别的用人单位也无法接纳他并签订劳动合同。(来源:8020人才网)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