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法检商品过渡期将延长
2010-01-02 09:11:36 来源:晋江经济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鞋网1月2日讯,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第三次延长2009年1月1日新增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新增纳入《法检目录》商品(以下简称新增法检商品)实施通关单放行及验证管理,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
记者了解到,晋江检验检疫局结合过渡期政策对新增法检商品实行快速申报管理,即当日申报当日放行。截至2009年12月20日已促进晋江市纺织服装、纸制品和塑料餐具等新增法检商品出口13489批,5.45亿美元,全免检验检疫费约605万元人民币。该政策的延长实施对我市新增法检商品生产企业来说为极大利好,将有力促进相关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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