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关规定
【鞋网】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
(一)奖励扶助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村地区农业户口人员;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月享受6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一)特别扶助对象的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特别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终止领取特别扶助金。
(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一次性给予3万元救助金。另外,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农业户籍或不享有劳动保障部门社会养老保险的非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享受一次性救助的同时,每人每月享受400元长期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凡享有劳动保障部门社会养老保险的非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长期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月享受16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注:凡同时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只享受一项最高奖励扶助标准。
三、大港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大港区域范围内(不含蓝印户口)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
(二)奖励标准
1、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不少于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享受本村按人口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款项时,应当高于发放标准的20%奖励。
3、独生子女父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类奖励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含抱养)的,所有奖励全部退回。
四、关于对退二孩指标家庭一次性奖励的规定
(一)奖励对象
户籍为大港区的退二孩指标家庭。
(二)奖励标准
农业户籍人员:
1、当年审批当年退指标的,每对夫妇享受5000元一次性奖励。
2、持指标2—3年退指标的,每对夫妇享受4000元一次性奖励。
3、持指标4—5年退指标的,每对夫妇享受3000元一次性奖励。
4、持指标6年以上退指标的,每对夫妇享受1000元一次性奖励。
非农业户籍人员:
奖励标准为农业户籍人员奖励标准的50%。

- ABCKIDS新品丨知“篮”而上,开启球场荣耀时刻!
- 耐克发布为越野而生的全地形超级跑鞋ACG Ultrafly
- 安踏集团首次入选恒生ESG50指数
- FILA斐乐品牌:高端运动时尚驱动超预期增长
- 耐克发布全地形超级跑鞋
- 红蜻蜓kids小皮鞋一穿,站稳开学季C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