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定:本月起“民告官”大案结案须报市政府
“大型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往往对申请人有着重大的影响或者案件本身对某个群体或社会有重大影响,必须加强对这些案件的监督。”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对“民告官”案件的监督,南昌市出台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一些重大的行政复议决定比如吊销许可证等,往往对当事人会有很大影响。有鉴于此,南昌市规定,从本月开始,凡是涉及以下内容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都要上报市政府备案,即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等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涉及权利人重大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的;发生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本地区、本部门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复议申请人为10人以上的;市政府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行政复议决定这5点属于重大行政复议。
备案的案件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发现有问题的,市政府法制办将及时向县区政府或市政府部门指出,建议其自行纠正或提请市政府纠正。据介绍,此举将有利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市政府将每年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送备案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名词解释: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市民对相关行政机关做出的影响自身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的救济手段,民间称为“民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