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规定个人因公共火灾受损最多获赔30万
本市所有旅馆、浴场、网吧、娱乐场所纳入火灾公众责任险试行范围
试点参保的企业有两类:一类是列入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宾馆和饭店;一类是各类人员密集、火灾隐患大、灾后保障需求强的场所,包括所有旅馆、浴场、网吧、影剧院、娱乐场所、证券营业场所和敬老院。
今后,市民如果在公众聚集场所因火灾而受损,将有可能获得赔偿,最高单人可达30万元。昨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上海所有的旅店、浴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证券交易场所、敬老院将纳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本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获悉,本次火灾公众责任险试行时间为两年(至2010年),试行期间保障范围包括了故意纵火引起的公众受损,火灾中受灾者最高单人可获30万元赔偿。
公共场所均存在风险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消防检查反映,目前本市各类公众聚集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火灾风险。据统计,今年1到5月份,本市发生火灾1819起,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200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39万元。而目前对上述场所仍主要采取消防突击检查等行政手段,缺乏善后监督和善后保障机制。不久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了消防法修订草案。根据草案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单位投保最多6000万
按照公安部、保监会决定,上海市成为首批6个推行试点地区之一。据悉,本次试点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险费率具有浮动机制,与企业消防安全水平、火灾风险隐患、火灾事故发生等挂钩。上海市保监局副局长邓雄汉介绍,各试点单位根据公安消防机构对被保险人当年火灾风险、理赔情况,在下一年实施费率浮动。投保额由原来每个单位最高500万元提升至最高6000万元,受灾单人最高可以获得保险赔偿30万元。
医院、学校、地铁等公众场所暂不进入试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