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法规定女性可自由选择名字前面称谓
2008-06-05 11:29:48 来源:羊城地铁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为体现对女性权利的尊重,泰国自6月4日起实施一项新法律,规定泰国女性从此无论婚姻状态如何,可自由选择名字前面的称谓:“夫人”或“小姐”。
在泰国,妇女婚后一般冠夫姓。此前相关法律还规定,女性婚后必须到民政部门重新登记身份,把名字前面的称谓从代表单身的“小姐”改为代表已婚的“夫人”;即使在该女性离婚或丧偶后,“夫人”的称谓仍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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