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事业单位将实行聘用制度
高明区全部事业单位将实行聘用制度。昨日,高明区人事局透露,此项改革将于本月底拉开序幕,计划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高明区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是指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多项具体内容。
目前,高明区共有约170个事业单位、5500多名在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后,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工勤技能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列入聘用制范围,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合同内容,单位和个人分别享受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从而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制度可依,更加规范和科学。而在此前,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多是参照党政机关管理办法。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聘用制度后,对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将改“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即改过去领导干部按照级别、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定工资待遇的制度,而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工作任务、目标,按照一定的总量和比例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并根据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