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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明年取消购房入户 缓冲期将延长一年

2007-12-25 14:13:56 来源:南方日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2008年1月1日起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不改变 已购商品房办理入户延长到后年底

  昨日(24日)下午,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取消购房入户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副市长梁国英表示,东莞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不会改变,在2008年1月1日前购买商品房的,申请办理入户手续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08年12月31日延长到2009年12月31日,购房日期以该商品房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中注明的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取消购房入户政策立场不会变

  2007年11月2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给市财政局、公安局的《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7】957号)(以下简称《复函》)。《复函》说:“经2007年11月19日召开的今年第31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原则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为保证取消购房入户政策能够顺利衔接,在2008年1月1日前已购买商品房的,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按原规定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并缴交城市增容费,逾期不予受理。购房日期以该商品房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

  在此之前,有3种途径可以入户东莞,即投资入户、购房入户和人才引进入户。12月13日,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梁国英昨日下午表示,各方反映的情况主要有:认为此项政策出台太突然、时间太仓促,给予市民、开发商的缓冲过渡期太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市民准备不足。

  据东莞市房管局公共信息网数据显示,自从12月13日取消购房入户的消息公布以来,网上签约数量一路走低。13日—15日3天,东莞市商品房网上备案住宅分别为130套、99套、61套。据了解,在楼市慢慢转淡的10月,正常工作日中,成交量平均每天都维持在200套左右。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梁国英重申了东莞市政府的立场: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不会改变。

  购房日期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梁国英还表示,市政府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后,对取消购房入户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首先是对购房日期的确认,《复函》规定以“该商品房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现在则改为“以《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中注明的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业主,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其次是对于办理购房入户手续的截止日期,《复函》规定必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并缴交城市增容费,逾期不予受理”,现在则将时间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比原规定时间延长了1年。也就是说,凡是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在东莞辖区购买商品房的,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凭《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和房产证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两大疑问困扰购房者

  疑问1 办房产证繁琐且有人为因素?

  据了解,一般来说,购买新房的业主先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随后才去房产部门备案合同,开发商则需要办理大确权手续(这时业主才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在开发商具备办证条件后,业主交完契税,再准备好办证所需要的买卖合同原件、办证证明、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房管所办理商品房买卖交易审批。法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从收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要办理完毕,发给业主《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业主再凭购房合同、《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和相关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资料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现实中办理买卖合同审批手续(即办理《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往往跟办理房地产证是同步进行的,且《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是在打印《房地产权属证》(简称《房产证》)前,由交易所签发的文件。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刘建荣律师表示,如果买房没有做银行按揭,国家规定60个工作日一定要办出房产证。如果办了买房按揭,就涉及到银行、开发商、业主、政府几个方面,加上每个购房者的情况不一样,究竟多长时间能办理好房产证则就没有定数。比如,有开发商和银行约定,业主付清房款的五成后才能办理房产证;也有要求一定要委托当时办理房贷的律师到银行办理相应手续才能拿出房产证,这些都很繁琐,并且人为因素较大。

  疑问2 到居委会办理入户为什么这样难?

  王先生本科毕业,于2004年在东莞南城买房,并于2005年6月取得房产证后,前往某社区居委会办理入户手续,不料历经1年半的曲折还是被挡在门外。据王先生介绍,他第一次去居委会申请时,一个办事员说计生证明不合格。待他花了1个多月时间搞好计生证明后,居委会又说他的政审证明不合格。等办好了政审证明,又被告知亲属关系证明不合格。办完亲属关系证明后,居委会又说计生证明超过了3个月期限,已经失效,于是他只得又一次回老家办理。

  到去年9月,王先生所有的手续都符合这个办事员的要求后,另一个负责计生工作的办事员却说他的计生证明不符合要求。心力交瘁的王先生跟这个办事员吵了起来,最后这个办事员“发狠”:“以后只要看到你的名字我就不给你办。”1年多过去了,王先生入户的事还是没有踪影。王先生实在想不通:居委会为何不将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一次性指出来,是不是有意拖延不想让他入户?

  李小姐本科毕业,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目前,她的户口放在中心人才市场,她想把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当地居委会却不愿接收。对此,有开发商表示,业主购房后难入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居委会要求开发商交纳“社区接收费”,收费标准为8800元/户。因为数额较大,且收费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不愿缴纳这项费用,居委会也因此不肯接收申请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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