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提高省直工伤待遇
2007-01-12 17:53:57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河南省省直工伤职工的月伤残津贴涨了191元。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伤保险中心发布通告,开始提高2006年度省直单位工伤人员待遇,工伤职工的月伤残津贴涨了191元,同时涨的还有护理费和抚恤金。本月15日前,工伤职工就能领到调整后的工伤保险金了。
河南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有432万人,其中省直参保人员为47万多人。
省工伤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将由以前的月平均958元调整到1149元,护理费由312元调整到40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316元调整到395元。工伤职工或家属将在本月15日前领取到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及2006年7月至12月补发的待遇。省直单位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按郑州市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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